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8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4-29 来源: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公开日期 | 2024-04-29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韩俊明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河流、水库周边环境治理,助力“一泓清水入黄河”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随着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河流、水库周边已成为重要的休闲场所。由于部分人员缺乏文明旅游、游乐意识和素养,随意抛撒垃圾、随地大小便现象屡屡发生,造成河流、水库周边环境不同程度的破坏,对水环境质量也造成一定影响。市城乡管理局作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工作的行业监管部门,已多次组织各县(市、区)环卫部门进行安排部署。一是要求各级城管环卫部门要按照创城、创卫要求,积极与辖区内河流、水库管理部门对接,根据河长制相关规定,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完善清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和垃圾收运体系,督促相关单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配置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确保各类垃圾及时清理。二是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公厕或配备流动公厕,努力为人们如厕提供便捷条件。近年来已在汾河景区、八河周边建成投运一批公厕,有效减少了随地大小便的行为。三是结合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提倡文明行为,吸引更多的志愿者主动参与到文明悠闲娱乐宣传中来,努力提高示范效应,不断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培养人们养成不随地乱扔垃圾、主动收集身边垃圾、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习惯养成。近年来我市已涌现出一批小河长、环境保护组织等志愿者,通过在景区、河流、水库周边开展宣讲、劝导和示范引导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负 责 人:钮宝林
承 办 人:李广旭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