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5-23 来源: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公开日期 | 2022-05-23 |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月15日,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发布会,明确太原市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城市,力争在2024年底前正式创成。为加强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成立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担任组长,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市领导担任副组长,45个市直部门和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创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11个专项工作组。
按照要求,我局牵头成立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组,制定并下发了实施方案。我们依据《城市容貌标准》和《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具体指标,有效补齐当前我市市容环境卫生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方案,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及具体任务,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确保2021—2023年创建周期内创成国家卫生城市。
在今年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我局将针对城六区薄弱区域市容环境展开专项治理,重点改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农村、无名道路等薄弱环节存在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实现道路平整整洁、街面秩序管控到位、三包责任制落实、商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规范。
市容环境专项治理的范围重点有三类:一是接合部区域,主要包括区区接合部、城乡接合部等。二是三无通道,包括无名道路、无名通道、无名街巷等“三不管”区域。三是城中村、城边村、农村等区域。
市容环境专项治理的内容包括:在道路设施维护上,加强对道路路面及人行道的养护管理,确保路面和人行道平整无坑洼、无各类废弃物,无污水污渍;及时清除绿化带、树穴内废弃物;窨井进水口清洁,沟眼畅通,沟底无污水、沙土;各类公共设施完好,设施表面干净整洁、见本色。在环境卫生保洁上,增加环卫保洁作业频次,确保环境整洁有序;强化垃圾综合治理,落实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管理机制,及时清运,确保区域内无各类暴露垃圾。在街面秩序治理上,清理各类小广告;切实推进沿街商铺定时定点上门分类收集,清除沿街商铺乱倒偷倒、街面垃圾无序堆积、露天垃圾桶脏乱臭等影响市容环境质量的现象。
今后,随着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不断深入,相信通过我们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和长效化的城市管理,能使我市的市容环境质量更升一个台阶。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城市管理工作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张建伟
承 办 人:叶建刚
联系电话:2367290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