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07-11 来源: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公开日期 | 2023-07-11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废旧电池管理优化生态环境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加大废旧电池管理宣传力度和知识宣讲、设立废旧电池回收箱并由专人定期督察和执行、明确规定生产厂商厂家和销售商必须回收危害大的废旧电池、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微信回收服务”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您所述,做好废电池回收利用,既能够减轻环境压力,又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我市目前正在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加大废旧电池的管理力度。
一是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明确将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家用纽扣电池等电池列入有害垃圾范围,普通家用干电池可作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置。根据生活垃圾四分类要求,各小区、公共场所按照“撤桶并站”要求集中设置垃圾投放点,在各垃圾投放点上都应粘贴垃圾分类名录,居民对照名录将相应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中,并集中摆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电池类的有害垃圾可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由各城区环卫人员集中收集、暂存,交由专业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加强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的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每月建立有害垃圾集中回收日,以实现电池等有害垃圾的及时回收和处置。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危害大的生产者要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以实现有效回收和利用。国家先后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为废电池的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指导,进一步规范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和证后监管工作。各级生态环境、工信、市场监督等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各类危害大的电池及时得到回收和处置。
三是持续加大“互联网+”智能回收服务。我市从2021年开始,积极引进“互联网+”可回收物智能回收模式,率先在万柏林区建成7000平米的规范化绿色可回收物分拣中心。2022年进一步扩大规模,加大小区内部智能回收机布设力度,目前全市已布设智能回收机1300台左右,即可将废弃电子产品投放至回收箱内,同步完成有害垃圾的收集、转运工作。太原市纸先生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从2019年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模式,在微信上搜索“纸先生”小程序,即可下单,实现手机、电脑等包含废旧电池的废旧电子产品的线下回收工作。目前主城区已初步形成了小区智能回收机回收、街头门店线上预约线下回收、商务部门物资回收公司兜底回收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模式。受此示范效应影响,我市已出现“爱分类爱回收”、“纸先生”、山西五袋环保等多个智能回收公司,智能回收覆盖面不断加大。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城建环保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钮宝林
承 办 人:李广旭
联系电话:3031942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