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6)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25-01-15 来源: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太原市城乡管理局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十六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在环评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违规建设阳曲热源厂。
二、整改措施
(一)依法查处阳曲热源厂6×168MW集中供热工程违规建设行为。
(二)加快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该项目于2021年4月26日全面停工,并于2021年10月18日向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交纳罚款631万元。
(二)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7日下发《关于太原市集中供热阳曲热源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并审环评〔2021〕27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4日,共10天)向太原市城乡管理局反馈。
联 系 人:李海威
固定电话:0351-318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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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5日